安徽省昌昊矿山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Anhui Changhao Mine Design Research Co., Ltd
六安市捷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评审时间:2016年06月15日
建设单位(用 人单位)名称 | 六安市捷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六安市北郊十五里墩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鲍远永 | 项目名称 | 六安市捷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六安市捷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捷通达公司”)原为六安市城北化工厂,始建于1989年,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城北乡十五里墩。是一家专业从事粉末涂料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民营科技企业。2003年11月,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公司目前现有员工总数65人,其中工人34人,管理人员31人,大专以上学历者31%。 捷通达公司于1999年前后建设了4条粉末涂料助剂生产线。其中2条SA系列产品生产线,2条M系列产品生产线,SA系列产品生产线为羟烷基酰胺生产线1条,年产羟烷基酰胺1000吨,苄基三甲基氯化铵生产线1条,年产苄基三甲基氯化铵600吨;M系列产品生产线为季铵盐生产线1条,年产季铵盐100吨,M系化学消光剂生产线1条,年产化学消光剂100吨。SA系列产品生产线运行至今,M系列产品生产于2005年前后停产。2006年底,公司新建了1条促进剂MZ(催化剂ZMBT)生产线和1条丙烯酸树脂生产线,年产促进剂MZ150吨、丙烯酸树脂500吨。目前公司现有生产线4条,分别是500t/a丙烯酸树脂生产线1条、150t/a促进剂MZ生产线1条、1000t/a羟烷基酰胺生产线1条和600t/a苄基三甲基氯化铵生产线1条。 | ||||
现场调查人 | 梁致辉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04.08 | ||
现场采样人 | 梁致辉、王灿、闵雪山、潘正飞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6.04.14-2016.04.16 | ||
检测人 | 侯建、吴浩、吕承松、梁致辉 | 检测时间 | 2016.04.14-2016.04.16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秦海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有机粉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苯、二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氢氧化钠、氯化苄、氯化氢、甲醇。 检测结果:接触其他有机粉尘岗位CTWA合格率为83%;接触电焊烟尘岗位CTWA合格率为100%;接触噪声岗位合格率为75%;接触高温岗位合格率为100%;接触苯乙烯岗位CTWA合格率为100%;接触丙烯酸岗位CTWA合格率为100%;接触丙烯酸丁酯岗位CTWA合格率为100%;接触甲苯岗位CTWA合格率为100%;接触二甲苯岗位CTWA合格率为100%;接触甲基丙烯酸甲酯岗位CTWA合格率为100%;接触氢氧化钠岗位CMAC合格率为100%;接触氯化苄岗位CMAC合格率为100%;接触氯化氢岗位CMAC合格率为100%;接触甲醇岗位CTWA合格率为100%。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现场检测结果、调查情况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用人单位建设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第(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合成材料制造”,结合该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范围、接触人数、接触时间、接触浓度、危害程度及防护措施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可知,确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1、防尘措施 (1)粉尘是本企业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要采取综合措施做好防尘工作,企业防尘的主要控制点为粉碎车间粉碎作业、混合车间混料作业、临时粉碎车间粉碎和混料作业、气粉车间气粉和包装作业。临时粉碎车间小型破碎岗位和临时混料岗位粉尘浓度超标,企业应加强重视,根据企业目前现有状况,建议拆除临时粉碎车间;重新规划新建自动化、密闭化的先进性破碎车间,增设除尘、降噪设施,避免投产后造成粉尘、噪声超标。 (2)要合理使用除尘器,使其发挥通风除尘的功效。及时清理除尘器内积灰,清理前可先加湿处理,避免二次扬尘带来的危害;积极进行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各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在粉碎作业时,及时开启通风除尘设备,并且要加强除尘设备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定期(三个月)更换模块化滤筒,确保粉碎作业工人减少粉尘危害。 (3)企业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如本企业的密闭防护罩和机械通风装置等)处于不正常状态时,公司应当立即停止相关岗位作业,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重新作业。 (4)加强通风除尘设施、输粉管道、斜槽的日常检查、检修及维护,防止跑、冒、滴、漏,确保防尘效果。 (5)专人负责厂区(车间)内地面、墙面、机器本身及输送带的清扫,做到清洁生产,减少二次扬尘。 2、防毒措施 (1)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2009),建议在消光剂车间作业场所内增设二甲苯、甲醇和苯乙烯检测报警装置,检测报警仪的探测器应选用 PID 或 FID,检测误差≤5%F.S.,响应时间≤5s; (2)检测报警装置宜采用固定式,检测报警点应设在可能释放有毒气体的释放点附近,另外与释放源场所相关联并有人员活动的沟道、排污口以及易聚集有毒气体的死角、坑道等也宜设置检测报警点。不便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检测报警仪, 或者劳动者临时活动的有毒气体工作场所,或发生事故应急条件下,宜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3)根据有毒气体毒性和现场实际情况,有毒气体报警值需设预报值、警报值和高报值。二甲苯预报值为50mg/m3,警报值为100mg/m3,甲醇预报值为 25mg/m3,警报值为mg/m3,苯乙烯预报值为50mg/m3,警报值为100mg/m3,高报值应综合考虑有毒气体毒性、作业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后设定。 (4)在危化库内应增设对流通风设施(类似如消光剂车间内的防爆低噪声风机),确保库内存放的化学危害气体能及时的排出库外,降低化学危害浓度,避免作业人员在运料时造成急性化学中毒的危害。 (5)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在消光剂车间内增设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二甲苯、氢氧化钠、甲醇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210车间内增设氯化苄、甲苯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专家组认为:六安市捷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规范,针对公司特点,进行了较规范的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评价分析,符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AQ/T4270-2015)》要求。报告应按专家评审意见和会议其他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后,建议通过评审。 |
霍山县大冲石料厂霍山县大冲建筑石料用花岗片麻岩矿年产40万吨露天采矿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评审时间:2016年06月16日
建设单位(用 人单位)名称 | 霍山县大冲石料厂 |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地理位置 | 霍山县但家庙镇但家庙村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朱昌松 | 项目名称 | 霍山县大冲建筑石料用花岗片麻岩年产40万吨露天采矿扩建工程项目 | ||
项目简介 | 霍山县大冲石料厂,始建于2004年,为私营小型石料开采、加工企业。矿山位于霍山县城58°方向约11.8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但家庙镇管辖。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花岗片麻岩的开采、加工和销售的。2015年11月,进行扩建,形成年产40万吨建筑石料花岗片麻岩建筑石料。 | ||||
现场调查人 | 王灿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3.29 | ||
现场采样人 | / | 现场采样时间 | / | ||
检测人 | / | 检测时间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朱昌松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振动。 | ||||
评价结论与建议: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评价结论: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同时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检查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有关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完善防护设施布置、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应急防范,做好个人防护,着重防尘、防噪管理,在项目建成投产后,预估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因此认为,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建议:1.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补充措施的内容,补充完善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2.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需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项目项目完工后,在试运行期间(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4.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规定,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内,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霍山县大冲石料厂霍山县大冲建筑石料用花岗片麻岩矿年产40万吨露天采矿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较规范,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要求。 专家组建议本报告应进一步核实预评价范围及内容,按照扩建项目主要采用利旧设备、设施的实际,认真分析现阶段防护设施效果,进行类比、检测,给出防护效果评价结论及整改建议。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会议其他意见,认真对报告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校核确认后,报市安监局审批。 |
霍山县桃园石料厂霍山县桃园建筑石料用花岗片麻岩矿年产40万吨露天采矿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评审时间:2016年06月16日
建设单位(用 人单位)名称 | 霍山县桃园石料厂 |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地理位置 | 霍山县但家庙镇但家庙村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学圣 | 项目名称 | 霍山县桃园建筑石料用花岗片麻岩年产40万吨露天采矿扩建工程项目 | ||
项目简介 | 安徽省霍山县桃园建筑石料厂为私营小型石料开采、加工企业,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花岗片麻岩的开采、加工和销售,2004年投入生产。2015年11月,进行扩建,形成年产40万吨花岗片麻岩建筑石料。 | ||||
现场调查人 | 梁致辉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4.20 | ||
现场采样人 | / | 现场采样时间 | / | ||
检测人 | / | 检测时间 |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学圣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振动。 | ||||
评价结论与建议: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评价结论: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同时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检查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有关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完善防护设施布置、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应急防范,做好个人防护,着重防尘、防噪管理,在项目建成投产后,预估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因此认为,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建议:1.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补充措施的内容,补充完善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2.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需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项目项目完工后,在试运行期间(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4.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规定,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内,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霍山县大冲石料厂霍山县桃园建筑石料用花岗片麻岩矿年产40万吨露天采矿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较规范,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要求。 专家组建议报告应进一步核实预评价范围及内容,按照扩建项目主要采用利旧设备的实际,认真分析现阶段防护设施效果,进行类比、检测,给出防护效果评价结论及整改建议。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会议其他意见,认真对报告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校核确认后,报市安监局审批。 |
六安市洁美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评审时间:201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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