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昌昊矿山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Anhui Changhao Mine Design Research Co., Ltd
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17YP560672841011 评审时间:2017年6月28日
建设单位(用
人单位)名称
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地理位置
金寨县白塔畈镇项冲村(矿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罗本华
项目名称
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登记成立,其注册地址为金寨县白塔畈镇项冲村花楼组,经营范围为矿山石料开采、建筑石料加工、销售。
2016年4月中旬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竞得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建设项目)与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安山岩开采项目采矿权。同时在金寨县发展改革委对两个项目进行备案[金发改审批备【2017】24号(建设项目)、金发改审批备【2017】27号],同意建设。安徽六兴矿业有限公司建设一个加工厂场地,设置一条破碎线用于这两个项目矿石破碎,在矿区设置一处办公生活区用于整个公司员工办公生活。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位于金寨县县城79°方向约15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金寨县白塔畈镇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现场调查人
王灿、杨高宇
现场调查时间
2017.05
现场采样人
/
现场采样时间
检测人
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紫外辐射、高温(夏季高温季节)、工频电场、振动。
评价结论与建议:确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评价结论: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的要求,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第一大类-采矿业-第(五)小类-非金属矿采选业-第1项-土砂石开采”,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建议:1、针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提出的防尘、防噪、防高温措施,根据项目要求,补充建设项目防尘、防噪、防高温内容可参照补充措施内容补充完善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2、对涉及外包作业(爆破、产品运输、大型设备维修),建设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应与外协单位签订职业病防治相关劳动合同,明确告知操作岗位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情况,并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3、建设项目加工厂场地1条破碎线,可设置中央控制室,中央控制室采用砖混机构墙体,采用防尘隔声门和双层真空隔音玻璃窗,在破碎线破碎、筛分关键位置处设置监控设备,员工在中央控制室内监控破碎线生产情况来代替巡检员工破碎线巡检作业。
4、针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未明确的内容,如职业卫生组织管理、劳动员工个体防护、应急救援、辅助用室设置、劳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概算内容,建设项目在下一步工作中可参考补充措施的内容补充完善。
5、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应组织一线员工到有粉尘(矽尘)、噪声、高温检测项目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后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审结论:《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较规范,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同意通过评审。
报告编制单位应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会议其他意见,认真对报告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校核后,作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建设、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