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昌昊矿山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Anhui Changhao Mine Design Research Co., Ltd
舒城县崇景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17YP560672841026 评审时间:2017年11月7日
建设单位(用
人单位)名称
舒城县崇景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地理位置
舒城县南港镇大尖山(矿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杨家友
项目名称
舒城县崇景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舒城县大尖山建筑石料用粗安岩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舒城县崇景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登记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古城北路商贸街,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舒城县大尖山建筑石料用粗安岩矿位于舒城县170°方向约11.20千米处的南港镇大尖山,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16°58′00″;北纬31°21′06″。舒城县大尖山建筑石料用粗安岩矿是舒城县南港镇公义采石场关闭整合后新建矿山,舒城县南港镇公义采石场关闭后在矿区东侧加工场地留有一条破碎线,破碎线采用局部露天布置,破碎线破碎设备露天布置,筛分设备布置在单层厂房内。该矿山为一露天矿,地表覆盖层及风化层厚度平均约1.0米,自上而下逐层开采,舒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4月1日进行协议出让,出让前矿山已停止生产,由舒城县崇景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竞得该矿采矿权。并于2017年5月23日向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对舒城县大尖山建筑石料用粗安岩开采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审批,同意该项目的备案,备案号为舒发改备案 [2017]47号。
现场调查人
王灿、杨高宇
现场调查时间
2017.09
现场采样人
/
现场采样时间
检测人
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矽尘、电焊烟尘、噪声、紫外辐射、高温(夏季高温天气)、工频电场、全身振动。
评价结论与建议:确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评价结论: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的要求,舒城县崇景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舒城县大尖山建筑石料用粗安岩开采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第一大类-采矿业-第(五)小类-非金属矿采选业-第1项-土砂石开采”,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建议:1、针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提出的防尘、防噪、防高温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相关要求,补充建设项目防尘、防噪、防高温内容可参照报告补充措施内容补充完善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2、对涉及外包作业(爆破、大型设备维修),建设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应与外协单位签订职业病防治相关劳动合同,明确告知操作岗位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情况,并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3、建设项目破碎站,可设置中央控制室来代替粗破处控制室,中央控制室采用砖混机构墙体,采用防尘隔声门和双层真空隔音玻璃窗,在粗破、中破、细破、一级筛分、二级筛分关键位置处设置监控设备,员工在中央控制室内监控和操作设备控制破碎、筛分设备生产。
4、根据建设项目加工场地情况,将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破碎设备、筛分设备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西南风)的上风向位置,办公生活区、控制室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向位置,即办公生活区要布置在破碎线偏东北方向处。
5、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应组织新上岗员工到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后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
7、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审结论:《舒城县大尖山建筑石料用粗安岩开采项目》预评价报告框架完整,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专家组同意该项目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