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昌昊矿山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Anhui Changhao Mine Design Research Co., Ltd
年产3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废化纤布泡泡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评审时间:2018年7月14日
建设单位(用
人单位)名称
安徽卓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徐孝昌
项目名称
年产3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废化纤布泡泡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工业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属于“制造业-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代码C4220”。
现场调查人
梁致辉、王灿
现场调查时间
2018年6月20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要求,安徽卓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废化纤布泡泡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行业类别分属第二大项制造业(二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综合分析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项目。
建议:(1)根据建设项目要求,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补充措施,可参照报告书第7章节内容进行。
(2)针对建设项目未明确的内容,如职业卫生组织管理、个体防护、应急救援、辅助用室设置、劳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概算内容,建设项目在下一步工作中可参考补充措施的内容补充完善。
(3)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应组织劳动者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后可按要求定期组织在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
(5)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号)的要求做好本项目的“三同时”相关工作,本次预评价报告应当存档备查。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或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在试运行阶段(30-180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6)拟建项目在投入生产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且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8)在正式投产后,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 34/T 2751—2016的要求开展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评估。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8年7月14日,专家组听取了安徽卓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建设与管理情况的介绍、安徽省昌昊矿山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对职业卫生预评价情况的汇报。经专家组现场质询、充分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能够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评价机构编制的报告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