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昌昊矿山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Anhui Changhao Mine Design Research Co., Ltd
金寨县绿森模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评审时间:2018年11月1日
建设单位(用
人单位)名称
金寨县绿森模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陈加友
项目名称
金寨县绿森模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金寨县绿森模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成立并开始运行,现用人单位已满负荷生产,年生产产能为1300吨氨基膜塑粉。员工总人数无较大变化,但有新进、离岗员工。生产车间设置的除尘器和气楼等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同步施工、同步运行,营运以来,生产设施和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未出现职业病病例。
现场调查人
梁致辉、潘正飞
现场调查时间
2018.6.15
现场采样人
田野、梁致辉、吴浩、林涛
现场采样时间
2018.6.27-2018.6.29
检 测 人
张梦丽、田野
检 测 时 间
2018.6.2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名称
检测结果
检测点数
检测点合格率(%)
检测岗位数
岗位合格率(%)
其他粉尘
3
67%
噪声
6
83%
5
80%
高温
2
50%
甲醛
0
尿素
100%
氨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通过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和潜在危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与超标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和职业病发病情况等因素,金寨县绿森模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生产车间三楼设置局部通风系统,罩口应位于反应釜的进料口处,罩口面积应大于进料口的面积,且高度应低于工人的呼吸带。
2、用人单位应在包装岗位设置除尘设施。
3、用人单位应安排接触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2人进行体检。
4、用人单位应进行日常监测或每半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形成记录,归入档案。
5、用人单位应安排员工定期清理工作场所卫生,避免二次扬尘。
6、用人单位应在生产车间三楼设置甲醛气体报警装置、洗眼喷淋装置。
7、用人单位应制定关于甲醛中毒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应针对应急救援进行救援演练,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如担架等;并与附近的医院签订救援协议。
8、用人单位应为员工配备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为投料工和捏合工配备全面罩,过滤元件为(F)FM;同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9、用人单位应安排需要复查的员工进行复查。
10、用人单位应在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重新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
11、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长。
12、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认为:金寨县绿模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较规范,针对公司特点,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评价分析,基本符合《安徽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DB34/T2752-2016》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该现状评价报告评审。
评价单位应进一步充实防护设施调查评价,针对企业通风、防护用品配置等防护设施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性建议。按专家评审意见和会议其他意见对报告认真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分别报送六安市安监局、金寨县安监局。